李庄:有人说重庆打黑没收上千亿 国库入库才9.3个亿

来源:南方日报网

 

李庄,原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因代理龚刚模涉黑案,于2009年12月12日被重庆市公安传唤,次日被以涉嫌伪证罪为由逮捕。

随后,重庆市新闻办称,李庄案发是由其当事人龚刚模主动检举所致。经公安机关初步查明,李庄在代理龚刚模涉黑案时,违反法律规定,帮助被告与他人串证,教唆龚刚模编造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证据,并唆使其向法庭提供虚假称述予以翻供。

2010年1月8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以李庄犯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2010年2月4日,李庄以悔罪书(藏头诗)诈降的方式,取得法院对其认罪态度较好的认定,并于2010年2月9日,判决对其减刑一年,改判为有期徒刑一年半,李庄当庭抢夺话筒,揭露诉辩交易内幕。

2011年3月29日,李庄即将刑满释放前夕,重庆市新闻办发布消息称,李庄案宣判后,重庆司法机关接到多起举报,要求追究李庄在代理刑事案件中的违法行为,李庄将被追究2008年在上海的“漏罪”。

同年4月20日,重庆市江北法院开庭审理李庄被控妨害作证罪“漏罪”案。李庄之子李亚童将秘密找到的上海当事人录音提交辩护人,两日后,重庆检方就以证据出现重大矛盾为由提出撤诉,并获重庆市江北区法院裁定准许。

2011年6月11日,李庄刑满出狱,开始多次往返京渝之间,搜寻证据,查找证人,为自己伪证案申诉作准备,除先后17次向国家有关机构揭发控告外,并于2011年12月12日被捕满两周年时,正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11月23日上午9点30分,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厅,工作人员约见了李庄及龚刚模的哥哥龚刚华。参与会谈的还有李庄的代理律师王誓华及龚刚模的堂弟龚云飞。8天之前,李庄向最高检提出控告,认为“重庆公安局李庄案、龚刚模案专案组(简称专案组)警员涉嫌徇私枉法罪”。

李庄说,从法律程序上讲,这次最高检的约见是对其控告的初步回应。在谈话的过程中,最高检工作人员倾听了李庄及龚刚华的陈述,作了笔录,并告之:最高检会非常认真地对待这起事件,会根据案件管辖的规定,在请示了领导之后,由最高检负责或指定下级检察院来负责调查。

在此之前的11月18日晚,李庄在北京寓所附近的一家茶馆,接受了记者的专访。2011年7月,刚刚出狱的李庄曾在此与记者长谈,详细吐露了他的入狱经过以及所思所想。

时隔一年多再见,李庄略有发福,虽刚从外地奔波回京,依然神采奕奕,已经失去律师执业证书的他,现在却成为7家律师事务所的首席顾问和11家企业的法律顾问。第二天,他就要飞往重庆办案。

“每个月都去(重庆),每次都有收获”

记者:在微博上,你用了“该开始了”来评价自己的这次控告。为什么?

李庄:是时候了。有时,看似很复杂的问题用最简单的手法处理,可能效果会更好。最简单问题处理不好,也会变成异常复杂。执法必严有错必纠既然是一项司法原则,那就不能当儿戏。你说,李庄案平反,真正的受益人是谁呢?不是李庄。

记者:这一年多,我有个感受,你通过这样一劫,从关注自身开始,更多的关注和思考这个国家的命运以及司法制度的进程。

李庄:没错,我2010年被判刑,5月国家出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去年6月出狱,刑诉法修改;12月我提起申诉,刑诉法修改通过。这么说吧,凡是李庄案中折射出来的很多问题,在这次刑诉法大修中基本都反映了出来。当然还有很多其他的,我相信依法治国会加快速度的。

记者:重庆是你坐过监狱的地方,这一年多你去过很多次?有什么感慨?

李庄:去年7月到12月,我4次前往重庆,搜寻刑讯逼供证据,查看刑讯逼供基地,查找相关证人。现在每个月都去,不用再秘密前往了,每次去都有收获,体制内外的人我都见,既有高官也有平民,他们也想见我,对我都很热情。重庆的这几年,就像参加传销一样,可能让你很多天都在亢奋状态,会被那种群情激昂、那种热血沸腾刺激着。重庆的经济方面也一样,民营经济受到的重创最厉害,这些都会有严重后遗症。

记者:对经济方面的打击怎么体现?

李庄:每个被打掉的所谓黑社会,不是孤立的在荒岛生存,而是整个重庆民营经济的组成部分,这个组成部分,可能是一个分子、原子,但是有的民营企业在重庆经济里面举足轻重。或者说在这个地区、这个行业有很大的影响力。比如我们代理的管串案,万州的,他姓管,他既有自己的酒店,也有自己的屠宰场,还有自己的运输公司,在那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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