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4月开始,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新区实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对5万多亩土地实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声称让群众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和回报。然而,当地农民却反映,土地大都被“非自愿”流转,收入水平下降,大量耕地被用于植树。

  看来,这种变了味“万亩良田”工程,应该予以矫正才是。镇江新区“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作为一种农地集约化经营试点,于2009年8月经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正式批准,总面积5.59万亩,涉及3镇1街道18个行政村,是指对农村现有农用地、村庄和其他建设用地进行综合整治,有效实现农地集中、居住集聚、用地集约、效益集成,促进耕地资源、建设用地资源和公共服务资源等的有效、有序集聚。实施后,经复垦、整理的土地将变成“田成方、路成网、渠相通、林成行”的高标准农田,适应现代化机械化作业。

  镇江新区实施的“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本来是件好事。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显然走了样:问题之一是,违背了农民意愿。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遵循自愿的原则。因为农民取得了30年土地经营权,“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在上报规划前,应广泛征求民意,取得绝大多数村民同意后再上报。获批后,还须大力宣传实施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好处,取得农民认同后再动员农民自愿签协议。采取收买、施压、以辞退工作威胁等方法逼村民就范,显然不妥。问题之二是,损害了农民利益。镇江新区表示“土地流转”后,将让群众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和回报,实际上并非如此。农民失去土地后,每亩地获得700元承包费。一位退休教师算了一笔账:一亩田一季种小麦、季种稻谷。一亩水稻可打1200多斤(可打大米1000斤左右),一亩小麦可收700多斤,按大米每斤2元、小麦每斤1元计算,减去成本费后,农民一年的收入约2000元左右,而现在一亩土地第一年的流转费只有700元,即使加上第一年的青苗费也只有 1300元,收入不但没有增加,一年反而每亩还减少了近千元。尽管镇江新区推出了低保、老年人补贴、就业、创业扶持等政策,当地农民并不“领情”,不少农民认为,眼下大学生就业、创业那么艰难,他们这些“土包子”哪里有什么就业、创业机会。问题之三是,良田种树涉嫌违法。

  《土地法》明确规定:“严禁将耕地转为非耕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江苏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也明确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禁止发展林果业。”然而,在姚桥镇华山村,有1000多亩地被承包商搞生态绿化,面积约占全村耕地面积的一半左右。丁港镇留村原来的农田和稻田,也变成了一片绿化林区。《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但同时也要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显然,镇江新区实施“万顷良田”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已多处违反了中央的规定和要求,需要自我矫正,否则须上级予以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