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朱善永陆军)为切实解决申请执行人的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近日,黑龙江省海林市人民法院向15名家庭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了共计57.1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让申请执行人感受到了国家的关怀、司法的温暖和正义的温度。


    本次救助的对象主要是针对近两年来执行案件中一些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已死亡或正在服刑的案件,申请执行人涉及到农民工、老人、儿童、困难家庭等生活极特殊困难的弱势群体。

    申请执行人刘某也在此次司法救助范围内。刘某与某道路运输公司因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涉案工程款4万余元,2017年向海林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了解,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发现被执行单位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陷入僵局。执行款无法到位,申请执行人又身患重病急需用钱就医,为了缓解申请执行人的经济困难,海林市法院为刘某等15名急需救助的申请执行人申请了    司法救助。经过严格认真的报批、审核、讨论、审批等环节,海林市政法委最后决定对15名申请执行人救助57.1万元,其中为刘某发放司法救助款3万元。
    刘某在收到了救助款后,不顾干警劝阻,坐着轮椅亲自来到了海林市法院执行局,将一面锦旗送到了办案干警的手上,连声说道“感谢国家、感谢党、感谢法院,在我们家最困难的时候给申出了援助之手,为我解了燃眉之急,让我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